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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区召开医疗卫生机构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培训会
信息来源:沙市区卫健局 | 发布时间:2021-02-09 09:3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加强疫情防控安排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薄弱环节,夯实基层疫情防控基础,近日,沙市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大队分四期举办沙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培训班。

培训班上区卫健局吴太银副局长结合近期国内外疫情动态和沙市区当前疫情防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部署,区执法大队陈育良副队长对冬春季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十必须”、“十严禁”进行了逐一详细解读。“十必须”,即必须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必须做到首诊负责、首报负责;必须做好就诊人员和陪护人员信息登记并规范诊疗发热患者;必须做好发热患者闭环管理;必须做好发热患者日报告和零报告;必须规范清洁消毒;必须严格医疗废物管理;必须严格发热诊室隔离区域设置;必须严格医务人员防护措施;必须向辖区居民科学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十严禁”,即严禁未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口罩进入;严禁未测量体温进入;严禁未查验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进入;严禁不询问行程、居住史进入;严禁医务人员未经培训上岗执业;严禁迟报、瞒报、漏报、谎报发热患者信息;严禁未设置发热诊室的机构留诊发热患者;严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流失发热患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发热诊室;严禁违反医院感染等防控规定。

培训班强调,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防控“十必须”、“十严禁”,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切实做好发热患者处置、追踪、报告和医疗卫生机构感染防控等工作。

各乡镇街办卫健办主任、卫生监督协管员,乡镇卫生院分管疫情防控、院感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人及发热哨点诊室(发热门诊)负责人等240余人在区执法大队参加培训。

据悉,下一步,沙市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频次,同时,充分发挥各乡镇街办卫生监督协管作用,落实常态化巡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不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医疗卫生机构,坚决依法依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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