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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检查 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信息来源:荆州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 发布时间:2020-10-20 16:35


为扎实推进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10月12日-15日,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及市中心医院、市疾控中心相关人员开展全市2020年度人间传染病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抽查工作。

此次共抽查洪湖、监利、江陵三个县市区3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3家疾控机构生物实验室,4家医疗机构的生物安全实验室,抽查重点查看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组织管理、实验室活动管理、设备设施管理、菌(毒)种及感染性材料管理、废弃物管理、人员管理及安全保障情况。从抽查情况来看,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较为重视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安全管理,除洪湖、监利两家疾控机构的PCR实验室正在改、扩建中,其他实验室均完成了高致病微生物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报备工作,建立健全了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架构,设立了生物安全委员会,严格人员资格审查及培训考核,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开展了应急演练,加强了实验室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管理,细化了废弃物处置管理。

检查中发现有少数实验室在管理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实验室对实验室技术操作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不完善,个别实验室未制定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未制定实验室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报告,少数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置设施不完善,相关消毒记录不全等等。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卫健委检查组要求各机构实验室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并定期对有关生物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查,要求实验室所从事的实验活动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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