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疫情零星反复,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10月19日至10月23日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迅速对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重点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包括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落实情况,就诊“一米线”、“四必须”、“七询问”、“全登记”、“一人一诊室”落实情况,住院患者及陪护管理、消毒管理、院感防控、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等。
此次检查的机构主要集中在开发区,经过与开发区社管局沟通,形成合力,集中组织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院召开了专门会议,强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严格要求各基层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不诊治具有发热症状及相关症状患者,并及时向社区(村委会)报告。此次疫情防控重点检查70余家医疗机构(另8家个体机构及卫生室因身体及其他原因未开展诊疗活动),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书面责令整改5家,口头责令即时整改10余家。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当场责令整改。下一步,我们将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回头望,落实整改意见,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尤其是对于违法违规接诊、截留发热患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警告、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与执照。
我们将建立疫情防控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督促各医疗机构落实自身主体责任,加强疫情防控管理,规范预检分诊、住院患者管理、以及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实施常态化的疫情防控和院感防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