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托育机构发展,市委、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对取得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回执的市内托育机构(收托幼儿园),根据招收情况按每个托位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经认定的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由属地财政给予4万元补贴。
2024年以来,各县市区出台细化支持措施,明确托位补贴领取标准,为探索信用+托育工作,助推托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在荆州市卫健委的指导下,荆州区、江陵县、公安县明确要求领取托位补贴的机构开业以来无失信惩戒记录,未出现歧视、体罚、侮辱、虐待婴幼儿等行为,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婴幼儿伤害事件,未出现其他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事件,机构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信用良好。截至目前已发放托育机构托位补贴及获得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补贴共计11.8万元。
通过对托育机构监督监管,加强机构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托育机构登记备案手续,探索信用+托育模式,以更加科学、精准的方式提升托育机构监管质量。